中國正積極投入打擊跨國商業賄賂
發布時間:2015-12-31 瀏覽次數:375 來自: 律平法律服務成都有限公司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以排斥競爭對手為目的,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交易對方有關人員和能夠影響交易的其他相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賄賂的一種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賄賂形式。針對商業賄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28421.html
新華網上海8月12日電(記者勿日汗、李惠子)中紀委監察部外事局副局長孔祥仁11日說,中國正積極投入到國際反腐敗斗爭中,在國與國之間開展合作,查處跨國商業賄賂案件。
孔祥仁在上海世博會瑞典館舉辦的“企業社會責任論壇”上說,商業賄賂是各國面臨的共同問題,需要世界各國攜起手來共同打擊。“不管是海外公司在中國的行賄行為,還是中國企業在海外的行賄行為,我們都要按照法律進行查處。”
他說:“特別是美國實施海外反腐敗法查處的公司如果涉及中國,中國馬上就會做調查。”
孔祥仁說,中國與瑞典的監察機構有十余年的交往,進行了非常好的交流與合作,而且中國參與了與包括聯合國和亞太經合組織在內的各種機構的合作,并開展了中美司法合作,與加拿大的司法合作正在商討中。
他說,目前有幾十萬家外國公司在華經營辦企,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也走出去到國外經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商業賄賂是跨國公司面臨的共同挑戰。
他說,近幾年來,中國政府對打擊跨國商業賄賂非常重視。《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明確規定,嚴禁中國企業在境外進行商業賄賂,并查處國(境)外企業在中國的商業賄賂行為。
孔祥仁說,中國目前向國內企業介紹了國際上反商業賄賂和反腐敗的公約,讓企業“按規矩辦事”,同時加強企業內 部管理,完善制度,強化對國外資產的監管,并在審計署專門建立了境外審計司,專門審計境外中國企業。
孔祥仁說,現正討論相關立法,并研究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條款與中國法律的銜接問題,這項工作進展很快。目前已制定了反洗 錢法和關于國有企業領導人的行為準則。
我國刑法在多次修改中,對商業賄賂都作了詳細規定。孔祥仁說,最近的刑法第七次修改增加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這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規定是一致的。
行政法規方面,他說,今年2月頒布的《中國共產 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明確了行賄、受賄行為,比如明確用低于市場價購買房子也是受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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