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通知法院傳票如何辯真假
發布時間:2015-04-30 瀏覽次數:338 來自: 律平法律服務成都有限公司
核心提示:收到電話通知的法院傳票,告訴你涉嫌犯罪,法院要傳喚你,這些電話傳票是真還是假?對于電話法院傳票應該怎么辨真假呢?法律快車提醒您,法院發傳票有嚴格的程序,所以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千萬不要因為“法院”“犯罪”等字眼而慌了手腳,這個可能是一個詐 騙電話。
接到法院電話傳票怎么辯真假?
1、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法院在送達傳票時,不會采用電動語音系統進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達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員來電通知。
(1)如果是人工送達,相關法院工作人員會將傳票等法律文書送至當事人手中,在核實清楚當事人信息后,會有一個簽收的過程;
(2)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員電話通知,必然會清楚地告知當事人涉及案件的相關具體情況后,請當事人本人到法院領取傳票,絕不會在電話中詢問身份證號、銀行賬號、密碼等無關信息。
2、如果接到此類電話,一 定要冷靜鎮定,不要慌亂,應及時撥打法院對外公開的電話號碼或直接到法院查詢。切記不要在電話中透露身份證號碼、銀行卡、存折密碼等私密信息。若情況緊急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切勿上當受騙。
法院怎么送達傳票?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基本的方式。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托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托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并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采用郵寄送達通 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采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5、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后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轉交送達有三種情況:
(1)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2)受送達人被監 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
(3)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后,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并以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
6、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公告送達產生的法律效力與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效力是相同的。如果法院傳票不能親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過上述的其他方式送達。